王合喜的言论之十:概说武汉协和医院篡改病例的事实
<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摘要】本言论主要揭发了武汉协和医院篡改病例的犯罪事实,并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说明他们的错误所在。
在医疗官司审理的过程中,病历是至关重要的证据。邱飞官司的判决结果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病历所记载的内容。武汉协和医院在对邱飞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严重错误,直至把病人活活整死。正是这种心虚的心理作祟,才造成他们对保存在手中的患者原始病历进行了隐匿、修改和添加,致使患者家属拿到手上的病历和护理记录严重失真。正是这份严重失真的病历,导致了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做出了错误的鉴定结论。进而,有关基层法院顺水推舟,也做出错误的审判结果。
犯罪分子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必然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各位网友,请看武汉协和医院的卑略行径吧!
一、隐匿病历资料
(1)隐匿<xml:namespace></xml:namespace>2002年12月30日至2003年1月31日整整31天的骨髓移植房里的病程记录。对于邱飞进行移植手术的过程,我们家属曾经亲眼看到过邱飞的病程记录,记载着邱飞整个移植手术前后的经过。但是在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这些重要的病程记录居然奇迹般的人间蒸发了!
(2)隐匿2003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整整17天的摔跤前的“护理记录(一)”。按照规定,“护理记录(一)”是反映病人每天二十四小时详细情况的护理记录。由此可见,这段时间的“护理记录(一)”就应该记载着邱飞在无菌仓里被护理的情况。但是当邱飞摔跤之后,这些在摔跤之前的“护理记录(一)”竟然也奇迹般的消失了。这就导致了该起护理事故失去了最直接的鉴定证据,也就为协和医院推卸护理事故的责任找到了难以自圆其说的借口。
二、涂改病例、添加病历资料和医务人员代签名
(1)将凌晨3时,改为下午3时。2003年5月27日,病人凌晨3时去逝。武汉协和医院记录死亡时间的病历上却将“3Am”涂改成“3Pm”,也就是将凌晨3时改为下午3时,硬是将患者死亡的时间人为的延长了12个小时。
(2)添加ICU(重症病人急救中心)医嘱单。ICU医嘱单上面写着:2003年5月27日下午2:15分至2:45分,利用多巴胺、肾上腺素、林格液等药物实施抢救(见2003年5月27日“ICU医嘱单”,执行医师“程琳”)。但事实上病人家属是于5月27日凌晨2点多钟在ICU医嘱单上签字的。可想而知,医院为了在各种造假记录中统一病人死亡时间的口径,就添加了一张没有病人家属签名的2003年5月27日下午2:15分的ICU医嘱单。
(3)添加何静医生填写的病历单。2003年5月27日凌晨2时及病人死亡前1小时,何静医生没有在医院值班,她在5月26日下午下班回家以后根本就没有来,而是另一个男性的黎医生在值班。但是,后来医院提供的凌晨2时的“病历单”却是何静医生亲笔填写的,详细的记录着她是如何如何抢救病人的。这显然是事后添加的驴头不对马尾的“病例单”。
(4)护士不在岗,由他人代签名。在2003年1月7日的“护理记录单(二)”、1月31日“临时医嘱单”中,护士汪菊萍的名字是由她人代签的,并且“护理记录单(二)”中“1—7日”的签名连续签了两个“高磊”的名字。这种代签名的行为从字体、笔迹上看得一清二楚。
还有其他的篡改病历的行为,以后再作说明。
由以上资料可见,武汉协和医院在有关负责人的组织领导和精心策划之下、“病历造假班子”齐心协力做成了一份自认为天衣无缝实际上却漏洞百出的虚假病历。我们真是难以想象这些忙忙碌碌的白衣天使此时此刻的医德和良心哪里去了!
三、法律援引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病历作为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保证病历的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公正审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9条又明确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1月21日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中规定:“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六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四、结论
鉴于上述,武汉协和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本来就存在着很多过错,在邱飞死亡后的官司审理过程中,隐匿、篡改、添加病历记录,导致了医疗鉴定结论存在错误。这一切都严重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武汉协和医院应当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五、本言论的余言
以上病历的篡改痕迹本应该上传照片予以证明,医院每一处篡改病历的真实目的也应该予以详细揭示和披露,但由于最近时间特别紧张,等待以后我将开设专题予以详细说明,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
谢谢!
邱飞姐夫王合喜写于200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