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合喜的言论之六:请读《长江商报》<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邱飞已经离开我们快五年了,可是关于他的官司还仍然在继续着……
<xml:namespace></xml:namespace><st1:chsdate w:st="on" Year="2008" Month="3" Day="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08年3月3日,这桩持续了将近五年的医疗损害赔偿案在邱飞家人的不懈努力之下,再一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当日,法庭里挤满了数百名关注邱飞案件的人们,他们关注着案件的真实情况,他们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争论焦点和理由,他们焦急的等待着这宗案件的审理结果。
武汉长江商报的记者对此次开庭审理也给予了密切关注,并在2008年3月4日长江商报的B/14版作了题为《研究生患白血病身亡 家属告协和索赔50万》的长篇报道。“王合喜的言论之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长江商报刊登的内容全文整理出来,以便广大网友阅读。
由于《长江商报》的报道中以黑色字体和不同的排版方式显示报道的结构安排(段落划分),所以,我这里要根据原文的结构安排加上必要的小标题,才能够把问题说明白,但其内容真实性为被改变,包括标点符号都没有改动。所以您也可以阅读长江商报网站(www.changjiangtimes.com),那里边也有此文的内容。全文如下:
研究生患白血病身亡 家属告协和索赔50万
研究生身患白血病,在武汉协和医院治疗期间身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输血错误和篡改病历等过错,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一审败诉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认为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昨日,持续近五年的这桩医疗损害赔偿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一、医院的手术治疗
2003年1月9日至11日,邱飞被三次输入亲缘供者外周血干细胞,但在第三次采集时机械发生故障,使部分采集物回流到供者体内。2003年1月30日,协和医院给邱飞输了A型血小板、红细胞。2003年1月31日凌晨,邱飞突发神志不清倒地,呼吸急促,后被转入普通病房,同期该病房内有一肺炎患者。
协和医院对邱飞进行头颅CT检查未见颅内损伤及病变,配合神经内科、大内科数次会诊,诊断为癫痫大发作,血电解质平衡紊乱,经及时抢救治疗,3天后邱飞神志转清。
2003年5月26日,邱飞出现胸闷,急促等症状,当晚病情加重,后被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再次出现心跳骤停而死亡。
二、争议:患者父母认为医院篡改病历
邱飞父母认为协和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通过武汉市卫生局于2003年9月向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申请鉴定。该委员会鉴定后认为协和医院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邱飞父母认为协和医院将儿子病历涂改,把死亡时间从凌晨3时改成下午3时,并自行添加了从凌晨3时到下午3时的病历资料,导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的鉴定结论不正确,于是向湖北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后因患者家属对住院病历予以否定,湖北省医学会决定中止鉴定。邱飞父母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为由,将协和医院告至江汉区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近50万元。
三、一审:医疗行为与死亡无因果关系
2005年11月28日,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邱飞因病到协和医院就医,双方医患关系成立。协和医院在对邱飞白血病治疗过程中,采用异基因外周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治疗方案诊断明确。第三次干细胞采集时,机械故障属实,但采集数量达到预期要求。
2003年1月31日,邱飞从病床上摔下,是因癫痫发作所致,经协和医院抢救治疗,3天后邱飞神志转清,病情逐步趋于稳定,认为协和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邱飞死亡无因果关系。
邱飞的父母对该鉴定结论不服,认为医院开具的邱飞死亡时间错误。因邱飞父母未提出协和医院涂改病历的行为是否与邱飞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要求,又未提出证据证实邱飞死亡与协和医院的临床诊断、治疗有因果关系,一审法院驳回邱飞父母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邱飞父母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四、庭审焦点
(一)医院是否篡改病历
邱飞家属认为: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鉴定结论依据的病历本身存在涂改、添加等问题,将死亡时间从上午3时改为下午3时,致使鉴定结论错误认定“患者于当天15时心电图提示全心停搏,宣布临床死亡”,而事实上,患者邱飞的死亡时间为2003年5月27日凌晨3时。在此侵权纠纷中,病历作为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保证病历的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对公正审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邱飞家属还认为,根据有关法规,医疗机构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协和医院的代理人认为:病历中的修改属于医生笔误,并不存在涂改病历的情况,并且患者治疗、抢救和死亡期间,医院的医疗行为都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二)患者摔伤是否导致死亡
法庭上,检察机关称:依照邱飞父母所提供的医院收费单据,邱飞应当享受的是特级护理,但2003年1月31日邱飞在层流室病床无人护理,并因摔倒癫痫发作,导致邱飞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无法在层流室继续接受治疗,直接影响了移植效果。后又转入普通病房,和一肺炎患者住在一起,加大了术后并发症及感染其他疾病的风险,与邱飞病危导致死亡有关系。
医院代理人认为:医院对邱飞的护理是一级护理,邱飞摔倒后医院采取了救治,与邱飞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将A型血输入AB型血患者体内
法庭上,邱飞家属认为:2003年1月30日的输血过程中,协和医院为邱飞输入A型小板和A型红细胞,违反《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必须ABO同型血型才能相输”的规定。
而对于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邱飞,必须输用与其血型相同的血小板才能使其存活期较长。
医院代理人认为:AB型血是“万能血”,将A型血输入AB型病人,是医院出于紧急抢救病人的目的考虑,可以输入其他血型,并且事先也与患者家属商量过,医院不存在过错。
本报记者 邓辉
五、附件:检察院抗诉(注:此内容刊登在上篇报道的左下角处,以浅黑色暗影为背景)
主要证据不足,医院存在明显医疗过错
去年8月,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认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省人民检察院在抗诉书中称,二审法院采信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的鉴定结论,属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此外,协和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医疗过错。
以上是该报道的全部内容。时至今日,3月3日的审理结果仍未出来,但法院通知今天对该案再一次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已经让将近五年的努力看到一点曙光。
邱飞的医疗官司仍在继续……
邱飞姐夫王合喜整理于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